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通过网上报名向信宜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的人员的证书已办好,现就领取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9年7月1日-7月12日(节假日和周六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
信宜市教育局办公楼三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668-8814674。2019年7月13日后要领取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须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茂名市茂南区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502室)领取,咨询电话:2278744。
三、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凭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或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领取。
1.领取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阶段未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领取证书和《申请表》时,需提交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一份。申请人需在毕业证复印件和备案表空白处签名。免费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法:访问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点击“学信档案”,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选择高等学历,进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选择中文版,有效期选择三个月以上)、查看、打印即可。
2.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我市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的《申请表》将由单位所在的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不予退还;学校临聘人员和社会人员的《申请表》将退还一份给其本人,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档案。
四、其他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2.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属下的中国教师资格证网是全国唯一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网站。
3. 关于教师资格注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粤教师〔2016〕2号)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是经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岗教师。注册时间安排等事宜请留意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的相关通知。不属于注册对象的人员不用进行教师资格注册,其持有的教师资格证继续有效。
4.如需了解更多有关教师资格政策,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国教师资格证网。
附件1: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名册.xls
附件2:委托书样式.docx
信宜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8日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茂名 信宜市关于领取2019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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